全国“百佳电视艺术工作者”推选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表彰优秀电视艺术工作者,建设德艺双馨的电视艺术队伍,发展和繁荣电视艺术事业,经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文联)批准,365滚球直播(以下简称中国视协)举办两年一度的全国“百佳电视艺术工作者”(以下简称“百佳”)推选活动。
第二条 “百佳”推选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弘扬艺德,褒奖先进。
第三条 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在电视艺术领域作出较大贡献和取得突出成绩的电视艺术家协会会员,均可作为推选对象。
第二章 推选标准
第四条 坚持邓小平理论,拥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敬业奉献,廉洁自律,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第五条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具有扎实的电视艺术基本功,其作品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具有较鲜明的艺术特色。
第六条 在规定年度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创作(制作)的作品在全国电视艺术评奖中获奖或在省级电视艺术评奖中获一等奖。
第三章 推选范围
第七条 从事电视艺术编剧、导演、表演、摄像、灯光、美术、服装、化妆、剪辑、音乐、录音、制片、节目主持、评论、教学研究等工作的优秀电视艺术工作者。
第八条 被推选对象应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中国视协会同有关方面的领导和专家组成全国百佳电视艺术工作者推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组织推选和颁奖工作。
组委会设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
组委会组成人选由中国视协提名并报中国文联批准。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承办推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除中国视协负责推选工作的主要成员外,组委会其他成员不得连续担任三届。当届“百佳”候选人不得担任组委会成员。
第五章 推选办法
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视艺术家协会和中国视协分会、总政宣传部艺术局分别推选出本地区、本系统的“百佳”候选人报送组委会。
第十二条 组委会在对各地区、各系统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和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推选出全国“百佳电视艺术工作者”。
第十三条 组委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选,获票数超过参加投票成员半数者方可入选。
第六章 表彰奖励
第十四条 举行全国百佳电视艺术工作者表彰大会,对入选者予以表彰。
第十五条 中国视协授予入选者全国“百佳电视艺术工作者”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组委会根据本章程制定当届推选活动《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中国视协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章程经1999年10月24日中国视协主席团二届七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