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2至26日,第22届山东电视艺术“牡丹奖”评奖活动在山东省济宁市举办。本届活动由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山东省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办,由山东省电视艺术家协会承办,济宁市广播电视局协办。
山东省电视艺术“牡丹奖”是山东省电视艺术界的省级政府奖。此奖项的设立,旨在繁荣山东省电视艺术作品的创作,提高电视节目的质量,鼓励在电视艺术作品的创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检阅山东省一年来电视艺术创作成果,并向“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电视“金鹰奖”等国家级评奖活动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推荐我省优秀电视艺术作品。
本届山东电视艺术“牡丹奖”评奖设有电视剧类、电视文艺类等三大类十九项。并评出一、二、三等奖及单项奖和特别奖。本届“牡丹奖” 参评单位是来自省直及十七地市的电视剧制作单位约40家,参评作品共365部,约570部集(共约337小时)。本届电视艺术“牡丹奖”参评作品与之前相比有所增加,参评单位也有所增加,有许多作品具有创新性,展现地域特色的节目也比较多,尤其是主旋律的作品。反映国庆60周年、全运会等重大题材的作品体现了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参评的电视剧作品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取得了大丰收。
担任此次“牡丹奖”评奖活动的评委由省内有关影视艺术的专家、学者及具有业务代表性的人员若干人组成。本着认真、负责、公开、公正的精神共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单项奖共计373部。
山东省影视中心主任、省广电局党组成员、山东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王汉平代表局党组做了指示,济宁市宣传部长刘城文出席了会议,山东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常务副主席曾昭明在会上做了总结。
(山东省电视艺术家协会)